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路径探析

作者:李娜  来源:  日期:2019年9月16日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章赋予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题中之义,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新形势下,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路径问题,对于加强新时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路径决定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有效性

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文件,对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作出了明确规定,确立了重要原则和参与方式。但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履行着重大决策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职责。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党组织如何保证有效参与决策,既是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党的建设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因此,国有企业中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路径问题显得非常重要。

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路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党组织积极承担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职责,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在参与的路径方面,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参与内容不够全面。对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缺乏界定和规范,有的企业党组织对参与哪些重大决策理解片面,认为党组织主要参与干部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就可以了,至于生产经营方面的决策,党组织不便参与。二是参与制度不够健全。有的企业党组织没有结合本企业实际出台相应的制度规定,没有认真解决参与不进去和不能参与、不让参与等问题,无法落到实处,使党组织参与决策缺乏机制支撑。三是参与的形式不够创新。有的企业仍然沿用老办法、老制度,以党政联席会等形式决策重大问题,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企业仅以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制度,来代替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参与制度问题,使党组织参与决策缺乏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融合。四是参与程序不够规范。有的企业以党组织中的个人参与来代替党组织的参与,民主集中制不落实,决策缺乏群众基础;有的企业在决策过程中缺乏企业党委对重大决策的意见表达程序,使党委的集体意见不能在决策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这些现象表明,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在路径上尚没有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效路径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新形势下,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使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和前置把关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一)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参与决策。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其目的在于,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避免和减少失误。山东能源集团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过程中,对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和方法进行了积极探索。首先是按照“一岗双责、双向进入”的原则,使公司党委常委会成员按规定进入了董事会和经理层,从组织上体现了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和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政治监督;其次,实行了重大决策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制度。对涉及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先提交给党委常委会研究,形成集体意见后提交董事会,作为董事会决策的重要依据,为构建起协调有序的公司治理工作秩序打好了基础。

(二)在企业选人用人上参与决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确保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山东能源集团党委在干部管理中的主要责任,包括负责各级干部培养、教育、考察、监督和管理,发现和推荐人才。一方面,高度重视经营决策者的人才发现、培养和推荐,积极配合和协助上级组织做好考察、培养和选拔工作;其次,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抓好企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同时,积极推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促进干部的知识更新和素质提升。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为企业打造了一支治合格业务精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

(三)在关乎企业职工利益的大事上参与决策。企业职工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企业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忠实代表,必须从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四个方面,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长期以来,山东能源集团各级党组织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职工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聚力落实惠及民生“十件实事”。建立了职工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在保持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集团人均收入达到8.3万元,增幅12.2%;投入55.7亿元升级装备,劳动环境不断优化;建立三级帮扶救助体系,帮扶12966人次、2771万元;组织职工健康疗休养236期、11680人次。特别是在政治上,注重维护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权利,对于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始终依法履行相关民主程序,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充分确保了广大职工权益,为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团结一致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应具备的能力

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需要着重抓好四种能力的培养:

一是政治领导能力。主要体现为依靠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靠真理的力量、靠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组织的政治威信和凝聚力、号召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企业正确决策意志的贯彻落实;把职工紧紧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使党的意志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是监督保障能力。这是《党章》、《公司法》赋予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这种监督保证与一般的行政、法律、经济监督不同,有很强的参与性。它一方面要以一定的权力为载体,另一方面要以保证为前提,以参与为条件。既有原则性和强制性,又有主动性、超前性和服务性。

三是精神激励能力。主要表现为通过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服务企业双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四是对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能力。当今是信息产业大放异彩的时代,它不仅使世界经济面貌为之一新,而且还在迅速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这必然要求企业党组织在手段上扬弃过去的一些传统方法,吸收一切优秀的科学成果和先进的管理经验,运用高新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的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作者单位:山东能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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