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华期货、瑞达期货上市
2019年8月30日,南华期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资本市场期货第一股就此诞生。几天后,2019年9月5日,瑞达期货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两家知名期货公司短时间内相继上市,是期货行业重大标志性事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业内人士认为,南华期货、瑞达期货上市,填补了我国资本市场长期无期货公司的空白;同时,期货公司上市,可以借助资本市场,扩大市场影响,迅速增强自身实力,有利于期货公司做大做强。
二、期货公司、期货行业现状
当前,我国期货公司盈利模式单一,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有限。期货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经纪业务:一是手续费收入,二是保证金利息收入,两类收入大约各占一半。
据中期协统计,2019年末,我国共有149家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合计773.14亿元,资产总额6452.46亿元,所有者权益1214.29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275.57亿元,手续费收入135.89亿元,营业利润76.85亿元,净利润60.50亿元。2019年末,期货市场客户权益5070.36亿元。(数据来源:中期协《理事会通讯总第137期》)
作为对比,2019年3季度末,老牌上市券商—中信证券资产总额7294.10亿元,所有者权益1637.38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24.74亿元,手续费收入131.47亿元,营业利润144.45亿元,净利润108.53亿元。(数据来源:中信证券三季报)
期货全行业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不及中信证券一家公司。虽然行业不同,直接比较,不够科学,但也说明了我国期货行业、期货公司现状,从整体上看,规模比较弱小、盈利能力不足。
三、期货公司上市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能力”的总体要求;为了积极践行期货行业的发展初心和重要使命,适应新时代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服务业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更好地促进期货公司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促进有条件的期货公司上市,很有必要。
1、上市有助于增强期货公司资本实力。
资本密集,是现代金融企业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期货公司要做大做强,充足、雄厚的资本金是必须具备的关键条件。强大的资本实力是践行期货行业发展初心和使命,贯彻期货公司创新转型发展、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前提。
首先,监管机构对期货公司净资本有着明确要求。为加强期货公司监管,促进期货公司稳健经营,证监会对期货公司净资本进行监管,期货公司必须满足净资本监管要求。
2015年1月,中国期货业协会下发《期货公司资本补充指引》,引导期货公司建立健全资本补充机制,扩宽资本补充渠道,要求期货公司制定科学可行的三年资本补充规划。
2017年4月,证监会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大幅提高了最低净资本的要求。要求期货公司根据自身资本结构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抗风险能力。
2019年6月,证监会重新修订发布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155号令提高了期货公司股东资格条件,严把股东资格准入关,同时,加强了期货公司股权管理,强化股东义务。期货公司股东应秉持长期投资理念、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2019年中国期货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根据中期协统计,2019年,期货行业客户权益5070.36亿元,大幅增长了30.22%,结束了连续三年的负增长。同时,期货、期权新品种上市数量达到历史之最。截至2019年底,我国期货、期权品种上市数量达到78个,其中2019年上市15个,包括期货品种7个:红枣、苯乙烯、不锈钢、粳米、尿素、纯碱和20号胶期货;期权品种8个:天然橡胶、棉花、玉米、铁矿石、甲醇、PTA、黄金、沪深300股指期权。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交易,标志着在金融衍生品取得重要突破。展望未来,期货、期权新品种还将不断推出,我国期货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例如生猪、咖啡、干辣椒、花生、土豆、天然气、汽油、柴油等期货,以及商品价格指数、航运指数等,值得期待。
期货期权品种的增加,期货市场规模和成交量的扩大,将提升期货公司对净资本的需求。建立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渠道,是期货公司稳健经营,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2019年,期货公司注册资本由2018年末的704.32亿元,增至773.14亿元,增长68.82亿元,增幅为9.77%。但是,净资本由2018年末的752.04亿元,降至2019年末的724.10亿元,下降27.94亿元,幅度为3.72%。(详见表一)为了支持业务发展,期货公司必须持续补充资本。
相较于原有股东增资和依靠期货公司自身的盈余积累,国内日益成熟、规模巨大的的A股资本市场,无疑是期货公司补充资本最便捷、最可靠的渠道,能不断满足期货公司持续增长的资本需求。
2、上市有助于促进风险管理业务、创新业务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我国期货公司却面临多重挑战:行业竞争激烈,手续费收入持续下降;利息收入大幅下降等,期货公司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
在政策鼓励和竞争压力下,期货公司积极探索和发展创新业务。近年来,期货公司创新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期货公司业务呈现新变化和新亮点。
为了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中期协2017年3月16日发布《期货经营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行动纲要(2017—2020)》(下称《纲要》),积极引导和支持期货公司充分发挥其专业特点和优势,推进业务和产品创新,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纲要的出台,期货公司将为实体企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发挥积极作用。
首先,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发展较快。风险管理子公司基差贸易、仓单服务(仓单购销、仓单约定回购、仓单质押、仓单串换);合作套保;场外衍生品业务(商品类场外期权、远期、互换,金融类场外期权、远期、互换);做市业务等风险管理类业务蓬勃发展,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紧密结合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真实需求,坚持服务至上、风控合规的理念,风险管理工具不断丰富、业务规模呈现爆发性增长的态势。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86家风险管理公司通过协会备案,其中有84家公司备案了试点业务。2019年底,风险管理公司总资产为621.74亿元,同比增长81%;净资产为219.49亿元,同比增长39%;注册资本为247.88亿元,同比增长36%;实收资本为232.91亿元,同比增长37%;全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4.05亿元,同比增长130%。2019年,风险管理子公司基差贸易、仓单服务项下的商品现货采购、销售业务分别为1972.90亿元、1902.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5%、63%。连续两年保持50%以上的增长。(数据来源:中期协《风险管理公司试点业务情况报告2019年第12期》)
风险管理子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拓宽了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为期货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形成了期货公司业务发展的新蓝海。同时,基差贸易、仓单业务、期货做市业务等创新业务,也需要充沛的资金支持。
其次,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亟需大力发展。与证券、基金行业相比,期货公司的资管业务还比较弱小,无论管理的资产规模,还是市场影响力、资管人才队伍,与证券、基金公司、保险资管等差距较大。但是,期货公司商品期货、金融衍生品等的资产管理计划在大类资产配置中具有重要功能和作用,是资管资产配置的重要内容,具有独特的价值和竞争力,不应忽视。
资管新规施行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下滑较大。2019年末,期货经营机构共运行资管计划1217只,合计规模1429.63亿元。虽然资管产品数量继续下降,但资管业务规模,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了较大幅度增长,增幅为12.01%。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国共有129家期货公司可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10家以子公司形式开展业务),其中证监会批设39家,协会完成备案90家。
第三,其他创新业务,例如境外子公司国际化业务、“保险 期货”试点业务等,均需要有一定的资本支持。
期货公司创新业务的爆发性增长,提升了期货公司对资本金的需求。通过A股上市,建立长期、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渠道,有利于期货公司更好地发展创新业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期货行业发展初心,履行期货行业的重要使命。
3、上市有助于期货公司开展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推动收购和兼并。
资本市场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市场配置资源。资本市场丰富的资本融资手段和方式、价格和价值发现功能,能够使期货公司获得理想的资本运作平台,有利于期货公司开展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推动行业收购和兼并,促进具有竞争优势期货公司优化整合,提升行业集中度;完善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甚至跨行业进行横向扩张,丰富期货公司的业务类型,增强期货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使期货公司可持续发展。
2019年11月30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19年第15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致辞时表示,目前我国共有期货公司149家,与国际同行业或是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我国期货公司存在机构数量多、行业集中度不高、盈利能力不强等问题。要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优化牌照管理,逐步建立市场化准入、退出机制;加大对资本实力强、业务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的期货公司的扶持力度;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上市,鼓励期货公司利用市场化手段收购兼并,实现优胜劣汰。
4、上市有利于健全、完善期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期货公司作为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有助于期货公司合规、稳健经营;有利于防控金融系统性风险;有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根本转变;有利于提升企业价值。
上市公司作为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在股权结构、三会运作、委托代理关系、信息透明度等方面,有着较为成熟、完善的制度保障。期货公司上市,有利于期货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促使期货公司规范、稳健经营。
5、上市有助于提升市场形象,扩大期货公司品牌影响力,获得综合竞争优势
期货行业的特殊性,普通公众了解有限。期货公司上市,成为公众公司,无疑将获得巨大的无形资产,具有强大的广告效应,能有效提升期货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形象。行业影响力的扩大,能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公众公司的持续的信息披露要求,可向资本市场和公众展现公司形象,使公众有更多机会了解期货公司;同时,期货行业的基础功能的实现,也离不开合格投资者。
四、期货公司上市的可能性
1、政策暖风频吹,期货公司上市迎来政策东风。
2018年12月1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18年第14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表示,证监会将推进《期货法》立法工作,修订完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推动期货公司境内外上市,增加资本实力。
2019年4月21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第十三届中国期货分析师暨场外衍生品论坛上指出,将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A股上市,提升机构整体实力,培养行业中坚力量。
南华期货和瑞达期货上市,标志着期货公司A股IPO上市正式放行。两家公司的上市之路虽然不是一帆风顺,等待的时间长达4年,但并无根本性、实质性的法律障碍。随着政策的明朗和行业先行者IPO成功经验,预计将会出现更多期货公司IPO上市的案例。
2、期货公司A股IPO上市的条件
我国资本市场IPO上市条件的分为:法律、行政规章和交易所上市条件3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为新修订的《证券法》,从2020年3月1日期施行。《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二个层次为中国的证监会行政规章。根据《证券法》的授权,2018年6月6日,证监会修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办法)对上述(五)中的其他条件予以明确,并从发布当日开始施行。
《首发办法》和《创业板首发办法》还对拟IPO企业的主体资格、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等方面应满足的条件作了详细规定。
第三个层次为沪深交易所上市条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予以明确。
此外,证监会在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对一些涉及发行条件的问题做了说明与解释,定期或不定期修订并发布,如信息披露、发行监管问答等。
目前,除了券商控股的期货公司,还有很多优秀期货公司符合上述IPO条件,完全具备发行上市的可能性。
3、期货公司上市重点关注的问题
从南华期货和瑞达期货上市进程来看,监管部门和发审会重点关注的问题有:
第一、历史沿革和股权结构及变化的合法、合规问题。很多期货公司成立于改革春风吹遍神州大地的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经历了多次股权变更、改制等。由于历史的原因,股权变更的手续完备性可能有所欠缺。
第二、盈利能力及稳定性。期货行业作为周期性行业,受境内外宏观经济影响明显,整个行业的交易量、交易额、营收及利润情况均可能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
第三、风险管理业务的创新性和复杂性。风险管理业务的内容与流程、业务规模、盈利模式、风险控制、会计核算等较为复杂,对期货公司盈利影响较大。
第四、期货经纪业务。经纪业务是期货公司最传统、最基础的业务,是期货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期货经纪业务模式较为简单,但在业务开展、手续费佣金率、交易所减收等方面,也存在较多的关注点。
五、未来展望
期货公司IPO的政策窗口已经打开。
2020年3月1日起,新的《证券法》已开始实施,实行注册制将是大势所趋。
期货公司应抓住历史机遇,苦练内功,加快创新,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类型和业务模式,切实提高经营能力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同时,不断加强合规建设,强化金融风险防控,为登录资本市场创造必要条件。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更多的优秀期货公司登录我国A股市场。
作者单位: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