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和科技创新工作。党建工作自始至终都是国企独特的政治资源,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科技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在国家战略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科技创新已成为大国竞技博弈的主战场。在美国发动贸易战、科技战、持续对华“卡脖子”、我国加速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的背景下,我国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优势和主力军作用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建工作能不能与企业科技创新进行深度融合。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形成全面谋划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有利于集中资源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国有企业发展质量,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一)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关键动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对于大力推进国企改革、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国有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推进党建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深度融合,是解决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投入不足、人才缺乏、机制不顺、效能低下等问题的有效手段,是提升国有企业“五力”的有力措施,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增强以党建引领科技创新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守政治导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对科技创新进行了顶层谋划和系统部署,提出了新发展理念和一系列事关科技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论断。国有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负责人,必须要坚守国家政治导向,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行动纲领,持续巩固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的作用,切实增强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主要力量的地位,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坚决赢得关键技术攻坚战,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三)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就要引领和推动企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国有企业的定位、方位、地位,进一步增进国有企业当好科技创新“国家队”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原创技术的策源地、自主创新的排头兵、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一)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
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牢固树立质量强党、质量兴党的理念,坚持从严要求,分类管理,不断提升党员队伍质量。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严把素质能力关,及时把那些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发现出来、任用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确保每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实现在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选拔那些在政治素质上表现出色、具备丰富经营管理经验、坚持廉洁正风、在职工群众中赢得高度威信的同志来从事党建工作。
(二)培育高端科技人才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才发展,指出“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国有企业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对国有企业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实现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国有企业应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发展,积极推动产业发展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和培养高端科技人才,一方面建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模式,以重大科技项目、高端创新平台和重点产业为载体,精准、灵活、高效引才引智;另一方面牢固树立育才的理念,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根据人才类型、岗位要求,以重大需求为导向,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学习、合作研发等模式,加快高端人才的培养,打造一支规模合理、结构优秀、精明强干、善于创新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三)推进“双融双促”
国有企业要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探索建立党建引领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建设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不断推动党建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确保党中央的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到科技创新工作中。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确保决策事项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与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相互衔接,对党建工作、科技创新工作等有关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二是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专门负责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党建任务能部署能落实,有效地促进党建与科技创新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和科技创新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努力把科技创新的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科技骨干。四是丰富活动载体,提高战斗力。党支部要创新活动载体,围绕单位科技创新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岗等,以应对科技创新中的急难险重任务,进一步提高创新效率,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更好地推动党建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
(一)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要主动发挥创新主体的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明确自身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分工角色,注重发挥企业有资金、装备、市场以及高校、科研院所有技术、人才的优势,积极探索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提升联合创新效果。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支持产学研协同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强化标准引领,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畅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科技成果的转移和应用通路,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
(二)打造高质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
国有企业要积极争取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通过加强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的合作,汇聚各方优势资源,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一是通过打造重大创新平台,进一步整合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的研发能力,形成创新合力,促进产业升级,增强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二是借助打造一系列国际领先的科技创新平台,不断提升对世界级科学家和研究团队的吸引力,助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向更深层次拓展,显著增强我国在核心技术领域的创新实力。
(三)打造科技创新联盟
国有企业要积极参与在相关产业的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特别是具有研发优势的骨干国有企业,要作为牵头单位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共同组建创新联盟,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创新联盟,着重推动产业科技创新联盟的形成。这些关键行业科技创新联盟一经建立,联盟成员应本着“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科技合作,通过积极开展合作攻关,协同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加强高层次人才的交流与培养,构筑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的系统,推动科技交流和开放合作等手段,实现互补优势,推进协同创新,克服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产业化转化,引导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
研发投入是科技创新的物质基础和重要前提保障。国有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落实研发投入增长机制,争取研发投入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不断提升研发投入的幅度和强度。一是要建立研发投入刚性约束机制,将研发投入纳入年度预算和计划管理,单独核算,确保转款专用。二是聚焦重点领域,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实施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科技项目支持,通过项目扶持资金,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三是建立“以国有资金为杠杆,以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创资金体系,搭建从“科创母基金、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的全生命周期科创基金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创业的投资。
(二)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国资委都把科技创新作为头号任务,一系列有关国有企业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频频出台,鼓励推进国有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激励,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激情,积极推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壮大。国有企业要借助各级政府鼓励科技创新的契机,根据自身实际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激励机制。一是用好政策,薪酬分配向核心紧缺人才倾斜,向绩效优秀人员倾斜,加大科技人员成果转化奖励力度,对做出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明的科研人员给予重奖。二是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激励、超额利润提成等中长期激励机制,绑定科技人才同公司的利益。三是探索实施研发经费“包干制”改革,建立研发项目负责人制度,提升项目负责人资质门槛,给予项目负责人一定预算调整权和技术路线选择权,给予项目负责人选择人员组建团队权、对团队成员绩效考核和奖金分配权。国有企业只有真正建立起更加有效的科技成果收益分享机制,让科技成果有市场、让科研人员有回报,才能最大程度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激励产出更多更大的科技成果。
(三)打造支持创新的文化
创新文化是科技创新的根基和土壤,国有企业要营造宽松包容、鼓励创新的科研及学术环境,形成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一是优化人才成长培养体系,着力健全符合科技人员工作特点的培训体系,丰富科技人员培训交流形式。同时落实科技人员评价改革,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强调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打通人才晋升方面管理与技术通道之间的壁垒,为科技人员岗位锻炼和晋升奠定基础。三是完善荣誉激励机制,设立科技创新奖励制度,对在科技创新创效中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获奖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在使获奖者获得巨大精神激励的同时,为员工树立榜样,在全企业形成尊重创新、鼓励创新、勇于创新的文化和氛围。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承担着攻坚关键核心技术的国家使命,在创新政策牵引下,需要发挥“领头羊”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应当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将科技创新摆在企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号召动员的作用,善于应用党建思维、党建方法以及党建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坚定不移地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