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 公司治理的实践探索

作者:盖宇;吕丛丛  来源: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8月10日

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关系到国家经济布局与战略安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如何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以高质量党建助推高质量治理体系建设,是新时代对国有企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所要探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在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注入了独特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通过明确的决策核心和高效的执行体系,有效规避了西方公司治理模式中可能出现的决策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国有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细化量化并严格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董事会授权决策清单等相关内容,推动各治理主体充分沟通、有序运转。例如,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实施“六位一体”党建提升工程,形成政治、思想、组织、经济、文化、保障六大系统的闭环管理链,推进“党委统筹—支部攻坚—党员示范”三级联动,重大项目的决策和执行效率显著提升。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凭借先进的理论指导、坚定的理想信念以及严密的组织纪律,党组织成为国有企业战略决策和监督执行过程中的核心力量。党的领导能够确保企业始终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将战略部署与自身规划充分结合,并通过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党建活动等提升凝聚力,激发员工“主人翁意识”和创新思维,形成“向心力—创新力—竞争力”传导链条,推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找准方向、把握先机、取得优势。例如,甘肃电力投资集团践行三个统一治理模式,即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优化集团管控与分类授权放权相统一、重点监督与风险防控相统一,实现了资产总额、营收、利润等关键指标持续增长,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人才队伍建设。秉承“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员工“引、用、育、留”中的领导把关作用,为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廉洁人才队伍提供了根本保障。通过党建引领构建多元化的激励与培养体系,不断提升国企员工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充分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例如,江西银行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党委职能部门以及党员自身五个层面建立联动学习机制,积极打造五大学习平台,全面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和职业素养;探索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机制,打破了铁交椅”“铁饭碗,人才队伍战斗力得到显著提高。

(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国企在混改中控股控权。加强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在引入非公资本过程中,有效弥合不同所有制股东之间的诉求差异,确保“混”而不“乱”,最终实现国有资本有效掌控的根本保障。例如,山东财金集团在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实践中,坚定政治、思想、组织和文化“四个引领”的目标方向,贯穿“七心”工作法的路径方式,即“心有灵犀”凝共识、“心无旁骛”攻主业、“心无杂念”顾大局、“心有所警”筑防线、“心想事成”促发展、“心心相印”凝聚人、“心安利得”来分享,探索出思想政治、企业文化与党的建设贯通融合、同向同力的“三体融合”党建工作模式,把党的领导内嵌于混改企业的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中,构建了从价值共识、行为规范到风险防控与发展共享的完整闭环。

二、在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面临的挑战

(一)融入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仍有不足。一是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基层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合不够紧密,党建活动未能穿透到项目一线和日常运营的关键环节,党的领导在治理末梢的效能衰减。二是权责边界的实践把握仍需磨合。有的企业“党建入章”完成后,配套的运行细则和权责清单不够明晰,党组织在经营管理中的参与方式模糊,一些制度条款在基层单位未能得到精准落地,导致党的领导在公司治理各环节的衔接不够顺畅。

(二)治理主体的协同和制衡仍有短板。一是董事会建设质量有待提升。有的企业董事会结构尚不完善,外部董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董事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削弱了其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二是各类监督未能形成有效合力。有的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财务、风控、审计等监督力量信息共享不充分,协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仍是难点,监督体系尚未完全贯通。

(三)基层党建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压力传导没有到边到底。有的企业总部层面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但向权属及混改企业传导责任存在逐级递减现象,基层党组织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主动创新和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二是复合型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部分企业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结构单一,缺乏经营管理一线经历,对业务的理解不够深入,客观上制约了党建工作服务生产经营的实际效果。

三、在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践路径

(一)深入学习研讨,把握政策要求。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学习纲要》《论党的自我革命》等重要文献,认真研究《公司法》《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政策文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好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或具体方案,确保党的领导各项要求嵌入公司章程、落实到决策程序、体现于经营管理全过程。

(二)突出党建引领,抓好“党建入章”。要求干部员工牢记“国企姓党”,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严格落实国企党建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安排,有效厘清各级党组织的党建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作用,积极构建“一部门一支部、一公司一堡垒”组织架构,深化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制定“党建入章”范本,引导权属企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章程中“党的组织”相关内容。

(三)加强交叉任职,分类参与决策。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交叉任职机制,持续推动角色互补、身份融合与职能协同,确保担任关键职务的党员干部能够精准地将党组织部署转化为战略规划与经营方针。研究制定党支部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指引,指导权属企业根据股权结构、功能定位与市场化程度,实行差异化的治理模式与决策机制,将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流程同党支部委员与董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情况进行统筹考虑,切实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立足工作实际,强化前置把关。坚持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履行把关定向职责,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前置研究讨论后,再提交董事会研究审议并作出决定。会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重点聚焦“四个是否”对前置研究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党委书记通过听取总经理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等方式,了解总经理决策执行情况。指导各权属企业建立完善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及配套制度办法,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关系和职责边界。

(五)坚持齐抓共管,提升监督效能。按照“规划、规律、精准、开放、创新”要求选人用人,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大力倡树“讲品行、讲能力、讲业绩,不讲背景、不讲圈子、不讲私人感情”导向,畅通管理专业双序列发展通道,提升各层级年轻干部比例,强化班子专业化配备,推动形成青蓝相继、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各层级董事会、经理层依法合规履职行权,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注重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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