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视点”一则《“钱去哪儿了”之追踪水电油价“的附加费”》的报道,引发了各界对附加费现象的关注,一下子让这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油气等支出,突然变得复杂起来。居家过日子,这类民生支出中到底有多少附加费?这些附加费该不该收?收取的依据是什么?收取之后用在哪里?成为公众头脑中一个共同关注的大问号?
【舆情综述】
近期,“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在关涉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且各地标准不同,项目易增难减。以电价为例,按2013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仅电价“附加费”一年可达2000多亿元,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的“附加费”就达270多亿元, 并且“附加费”过时收取和违规加价行为频频,种类偏多,增速较快,“附加费”的存在挤压了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空间,令资源的价格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市场供需。
有业内人士表示,“附加费”现象源于计划经济时代,主要由政府进行资源定价,造成某些重要资源长期价格偏低。为了支持企业运营,政府额外收取“附加费”,形成专项基金,然后补充公共设施的计划性、临时性投入。随着定价向市场化转型,清理陈旧不合理的附加基金,通过“费改税”规范合理的收费,应是新一轮资源价格及税费改革的题中之意。(新华网北京11月13日电)。
通过高校智库联盟平台监测数据显示,自11月13日至11月20日,有关“附加费”的各类信息共计15857条(包含转载及相似信息),在被统计相关信息中,电视报道33条,报刊1069条,网络9439条,微博4338条,论坛978条。
【舆情传播分析】
一直以来,打着各种名义的乱涨价、乱收费问题备受关注,并且有关此类问题的舆情事件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在一些民生领域,有些乱收费、乱涨价的行为还比较突出,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而近期媒体曝出有关这类民生价格方面的附加收费问题自然颇受各界关注。以油价为例,近期在国际油价跌跌不休的背景下,我国的成品油市场价格迎来了“八连跌”,但一些地方对在前几年油价不断走高时设立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存废却态度不一,各地章程千差万别,引来网友吐槽。
从趋势图可以看出,自本月13日“新华视点”报道之后,短短7日内,清理取消附加费的报道和评论一直是各类媒体的强烈关注焦点。在新华社相关报道的第二日就一下子蹿升到2806条,新闻数量是前日的近三倍。而在16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视点”记者采访时回应,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这一观点,引发了媒体和公众的热议,报道第二日(17日),各类新闻数量达到了3587条的,各方报道评论既有对“有权拒缴”的支持,也有对“有胆拒缴”质疑,更有认为是这“推卸责任”的批评,等等观点体现出媒体和公众对清理规范“附加费”的期望并不止于官方的口头承诺,更希望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收费目录、收费标准和公开透明的管理问责机制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新浪微博网友观点倾向】
@ 林伯强:清理“附加费”让收费回归正确道路: 种类繁多的“附加费”,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市场化改革的空间。理顺规范附加费,把“附加费”变成“明白费”,理顺上下游的成本机制,可以让能源价格更合理。
@幸运估神:费用哪里去啦?是否不被报道永远都不知道啊。隐瞒的没责任?
@鄂A青花 :财政部今天说,我们有权力抵制电费附加费的征收。我就想问问财政部的官员:我们抵制之后停电你管不管?产生滞纳金你管不管?作为审核“费”的主要部门,这么多年来你为什么不主动清理而要求我们平民去抵制?
@周铁东本人:如果真进步就应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
【媒体评论摘要】
水、电、油、气这些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资源产品,其中隐藏着各种意想不到并不透明的附加费,而且还不知不觉收了这么多年,如果不是媒体曝光,想必每一位消费者都不知道已经被稀里糊涂“附加”收费了多少钱、多少年?
《法制日报》认为目前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状况中,“其一,政府性基金项目数量较多。不仅目录中收录的30项,目录之外还有许多随意设置的政府性基金近50项。其二,某些政府性基金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以列入目录中的30项基金为例,仅有6项有明确法律依据,其他大多依据的只是部门规章。而依据立法法,“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其三,许多政府性基金的具体收费设置也显得不合理,没有一个明确的收费期限。最后,在政府性基金使用阶段也存在预算管理不规范、使用情况不透明的情况。”
(来源:《法制日报》2014年11月15日07版《收取民生费用不容随意附加》)
针对财政部回应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缴。《京华时报》撰文称,仅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不足以治愈。“附加费”乱象,本就是行政权强大的结果,鲜明的强弱对比决定了自助式救济难以撼动“附加费”的附加利益,改变其无序惯性。不让“附加费”成为与民争利的通道,关键在政府部门能否主动纠偏。只有通过严肃法治去除障碍。哪些收费授权不符合立法法要求,收费是否进入了全口径预算管理,不是难查的事。
(来源:《京华时报》2014年11月17日第002版《“附加费”不是与民争利的通道》)
《法制周末》对此分析认为,“电老虎”、“水老虎”、“煤老虎”、“油老虎”之类的说法,不仅因为它们大多做着垄断生意,独占一片领地;更因为它们都有各种不透明的附加费。财政部的一番消费者有权拒缴的说法,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说法,一则这类附加收费在缴费单据上少有明示;二则这类“影子收费”根本无法单独剥离。这种失衡的交易,仅靠消费者有权拒缴,政府不主动禁止征收,难以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当下最需厘清的,就是为数众多、各地不一的民生资源附加费里,有哪些必须取消、有哪些必须降低、又有哪些可以保留?民生资源附加费,绝不能任谁想收就收、不明不白地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有明确的收费目录和标准,有明确的收支制度,还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收缴收费审批权。”
(来源:《法制周末》 2014年11月18日第232期《只让消费者拒缴是推卸责任》)
《沈阳日报》评论认为,“附加费”过多过滥,且长此以往,会让民众的生活成本进一步高涨,严重消减民生福祉。也容易助长公共服务企业以公共资源设租寻租,形成巨大的腐败空间,不利于推动企业靠自身效能提高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政府相关部门更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权利与市场的边界,放手让水电油等公共服务行业的定价向市场化转型,推进水电石油等垄断性行业的“破垄”进程,让市场在法治、平等的平台下运作,用改革红利来释放公共服务的公益性,使百姓获利。
(来源:《沈阳日报》 2014年11月18日B2版《清理“附加费”须釜底抽薪》)
【舆情点评】
不透明的附加费算出了一笔糊涂账,成为被附加在每个人身上的无奈。说到清理规范附加费,当消费者面对强势的垄断企业的时候,提倡主动维权值得尊重,但回过头来想想,在相关法规体系、权责清单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让弱势消费者冲在维权一线,无异于螳臂当车。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监管者的政府部门不能缺位,否则有为垄断企业背书之嫌。
据央广网消息,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实时对外公开,清单外的收费一律取消。为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财政部官网近日已向社会具体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这也给各级政府部门提了个醒儿,在制订各项涉及民生利益的制度和办法时,征求意见、信息公开要有透明度,不仅百姓知晓,更要百姓认可。真正让收费透明化,让每个人都看到“附加费”到底用在哪儿?
(文 梁孝臣 数据整理 王其燕 文中图表数据来源:智科网络?高校智库大数据智慧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