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制度建设指企业围绕建章立治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包括: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检查评审、修正、完善和提升。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关系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成长。制度建设可以使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企业管理从无序管理走向有序,从随意管理走向规范,从粗放管理走向精细,最终实现企业科学、有序、规范运转。
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企业而言,企业的“法”即规章制度,怎样依据“制度”管理企业,培养员工遵章守制意识,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规避工作中的各类风险,推进企业精细化管理,实现效率效益双提升,值得我们思考。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企业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一)制度内涵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制度,在某一段时间可能维持下来,甚至在某些事情上显得很有效率,但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会产生极大的危害。企业的长远发展、精细化管理有赖于严明的制度和纪律。为了加强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运行效率,企业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依据和准则,就形成了企业的制度。
制度使企业员工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一旦触犯企业制度,则会遭到相应的惩处;好的企业规章制度使企业的各项工作规范化,有效减少企业各项协调工作,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制度的内涵和目的不在于约束,而在于凝聚。把企业的每一位成员各自独立地个人倾向加以引导,集腋成裘,使企业获得超强的竞争力。好的制度不仅要提高企业的效率,而且要平衡好利益关系,体现权利义务对等,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效益的提升。
(二)加快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后的制度建设工作
制度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2013年以来,齐鲁石化紧锣密鼓开展专业化重组、机关机构优化整合工作,为企业效率、效益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也看到,体制、机制的重大变化导致制度不适宜,有些工作协调起来难了,工作不好开展了,引发对改革工作的质疑的声音。结合实际,完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流程化、规范化,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迫在眉睫。
专业化重组和机关机构优化整合后的制度完善,一是应以现有体制为基础,加强以岗位为主体的业务流程再造,明确业务职责,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以业务为中心”的科学合理、流程高效、责权一致、有效制衡、简洁实用的管理制度体系;二是要提升制度信息化水平,强化制度刚性执行,提高管理效能,实现企业层面“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的文化氛围。
二、深化培训,加强宣传,让习惯符合制度,实现“有法必依”
(一)“有法必依”的窘境
“有法必依”是普遍的守法原则,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落实到企业层面,就是要求企业员工遵章守制,必须按照制度的规定办事,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
很多企业都把制度编印成册并且下发,但真正能把制度(甚至本专业的)娓娓道来的人寥寥无几。管理者每每会议上强调、重复制度,员工依旧敷衍搪塞。员工对制度不重视,间接说明了他们的工作态度。从细小之处重视员工良好工作习惯的培养,同时灌输制度、纪律意识,是抓好制度建设,使职工的工作习惯符合制度的标准和要求,实现企业“有法必依”的关键。
(二)深化培训,加强宣传,培养员工遵章守制意识
深化员工制度培训,加强制度的广泛宣传,是实现企业层面“有法必依”重要手段。打好制度培训和宣传攻坚战,让每一位员工感受到制度的真实存在,发挥制度的效力,让大家把制度看在眼里,放在心上,最终落实到工作中去。
制度,尤其是新制度的推行,不能“霸王硬上弓”,应当给员工了解和学习的过程,让大家明白制度实行在合法合规开展工作、提高效率方面的意义,使员工接受制度,真正成为员工的行为习惯。
制度宣传、培训过程中应当注意方式、渠道的选择,避免过多无关信息而使接受者产生选择疲劳;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应知应会”考核,尤其是与本专业工作开展息息相关的制度,强化员工对制度内容的记忆。
三、照章办事,“执法必严”,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理念的转变
从企业层面来说,“执法必严”即严格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照章办事,严格按制度的规定实施各项工作,让制度落地,坚决维护制度的尊严和权威性。
(一)遵章守制,“循规蹈矩”
员工是制度的执行者,他们的执行力决定了制度的成效。完备的制度为企业员工提供了行为准则,明确员工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触犯制度会遭受处罚;完备的制度为员工习惯符合制度,制度成为职工行为习惯,形成制度文化奠定基础,使得企业的战略、设想以及各项具体工作得以落实,助推企业精细化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能无视内部的规章制度,制度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碰,更不能僭越,人人心存“红线”意识,“循规蹈矩”,否则,企业和员工两败俱伤。
(二)制度高于一切,变“人治”为“法治”
在一个组织里面,无论是谁,权力有多大,都不能破坏制度。制度化管理的目的就是要避免人为的影响和干扰,无论是谁都应当按照制度所规定的原则去办事。规矩面前,每一个人都应当认真遵守。
但在个别领导潜意识里,所谓的制度化管理,是定出来约束员工的,自己并不在管辖之列。实际上,制度的权威高于领导者的个人权威,当领导者个人意志与制度相冲突时,领导者要服从制度。制度是从公的、从众的,制度的出发点只能是企业的整体利益,而不是个人的利益和权利。
在企业的管理中,必须坚持“制度高于一切”,树立制度的权威,任何人不能违背和规避制度,更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尤其是“一把手”。
四、“违法必究”,加强制度下各项工作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目的
制度印发执行后,各级的管理者的监督、检查工作非常重要,这是保障制度约束力重要手段。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没有跟踪监督、检查等同于没有建立制度。人都有一定的惰性,当身边缺少监督、检查的时候,或多或少会有懈怠;相反的,如果所有的人素质都很高,自觉性强,主动完成本职工作,那么制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保证制度有效实施,发现制度存在的不完善之处,这是制度动态完善的保障。
(二)“违法必究”也是遵章守制
企业的不断发展愿与完善的制度和精细化的管理,制度的生命力在与严格的贯彻落实。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不予追究、惩罚,制度只能停留在纸面上。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如果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手软,则没有尽到管理者的责任,没有做到遵章守制,没有遵章守制,就没有资格做管理者。
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惩罚并不是为了泄愤,他的真正目的是维护制度权威性,给他人以警醒,防微杜渐,形成企业内“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的企业文化。
结束语:加强制度的建设,让制度成为企业的“规”、“矩”;加强制度的培训、宣传,让员工接受制度,让习惯符合制度,让制度成为习惯,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形成制度文化,推进精细管理,实现效率效益双提升,制度的目的就达到了。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