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防范风险之大势所趋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年7月14日

“从地沟油、染色馒头、皮革奶,到白酒塑化剂、速成白羽鸡……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愈演愈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心中挥不去的阴霾,“到底还能吃什么”更是让老百姓忧心忡忡。

食品安全牵系着千家万户,治理餐桌上的污染,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已成为政府重要的工作之一。从国际上看,经济发达国家通常引入商业保险的手段来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美国产品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较为成熟和完善,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纳入产品责任法的调整范围,并且投保企业高达95%以上,有效的分散企业风险;日本颁布的《制造物责任法》确立了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食品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随之增大,纷纷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我国台湾地区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强制保险来实施,并对未按规定投保的企业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机制,到200911月已全面完成各食品业者的投保工作。

长久以来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向来都是以“自愿参保”的形式存在,虽然多家保险公司均已推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但食品企业为了控制成本,同时风险保障意识有待提高,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较低,据不完全统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年保费收入尚不足5000万元,在整个产险市场中的占比微乎其微。

20154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将积极推动运用保险机制等市场化的社会管理工具,在强化生产者食品安全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辅助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优化食品安全整体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共同构筑起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

食品安全风险贯穿于食品供应的全过程,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因素并不能完全确定,这就使食品产业链相关者必须面对食品安全责任风险。

1、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企业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

①原料(原料种植、养殖带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运输贮存带来生物毒素等污染、人为非法添加等);

②不规范的操作,如生产加工过程中不注意卫生防护导致微生物污染,食品加工助剂使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等;

③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添加物(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等);

④未正确选择使用包装物或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包装物。

2、在流通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有:

食品流通市场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高,食品销售企业信用的严重缺失,产品存在缺陷实施的召回,过期食品清理等,在这一过程中可拓展产品召回费用保险和过期食品清理费用补贴保险,因政府责令召回被保险产品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因被保食品超过保质期需要回收、销毁或委托第三方转化,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

3、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有: 服务质量低劣,经营菜品风险高,工作人员过失导致顾客烫伤,经营场所发生盗窃、抢劫或者火灾、爆炸等危及第三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餐饮企业可在承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基础上拓展场所责任保险及场所盗窃抢劫责任保险,全面保障餐饮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食品安全风险中,即有纯粹的因食用食品带来的风险,也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因管理不善、场所安全问题给顾客带来的安全风险责任。面对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显然是解决食品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之一。

目前国内市场上食品安全责任险保费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该险种为其获奖产品。该公司已成功承保北京庆丰包子铺、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奶粉进药店”、浙江多地区的学校、农家乐等,同时,其多家分公司也成为当地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试点单位,针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行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均进行了有益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探索,并通过事前调查、事中防范、事后控制等措施,有效减少及规避了关联方的食品安全及生产责任。凭借着“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市场上的突出表现,长安责任保险公司在“2013年保险年度风云榜”中荣获“年度最佳服务社会产品奖”。2016年,长安责任保险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责任险承保经验及优势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规模和需求的餐饮企业推出一款创新型责任险产品——食安保,责任范围涵盖食品缺陷、意外及过失、食品品质缺陷及急救费用等,甚至可以扩展食品召回费用等企业较为关注的风险责任,为餐饮企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及信誉保证。

目前,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广环境已渐趋成熟,理应发挥其经济补偿和社会监督机制,使食品安全责任险在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捍卫国民健康服务体系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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